北京市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的标准;
随着影视行业的蓬勃发展,许可企业把目光投向影视行业,那么问题来了如何正规的开展影视行业的业务,或者如何正规的从事,微电影,广告短片,电视剧,动漫,网络剧,网络电影,院线电影这一系列的拍摄及发行。
如果您的企业向单纯的想做广告传媒制作,视频制作,动漫制作,就会用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制作发行电视剧的话会用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制作网络电影,网络微短剧,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网络剧的,开拍前需要进行规划备案,拿到规划备案号,即可进行拍摄, 拍摄制作完成的网络电影,网络微短剧,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网络剧等,还需要进行上线备案,取得上线备案号,或者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后,可以上线播出。
如果您是从事的院线电影的拍摄制作,则需要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位,也就是以前的电影摄制许可证单片。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
2.申请表
3.三名影视专业人员材料
4.营业执照副本
5.工商章程;
6.无外资承诺书。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摄制许可证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表;
2.拍摄资金证明;
3.编剧授权书;
4.100字以内的思想内涵;
5.1500—3000字以内的故事梗概,含标点符号。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如有联合制作机构的,提供相应的联合制作的合同或协议。
北京影视方面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范围: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丰台区,东城区,西城区,顺义区,怀柔区,房山区,密云区,平谷区,延庆区,昌平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
原文链接:http://www.ttyyw.cn/chanpin/3680.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北京市影视行业所需的资格证书及办理条件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以上就是关于北京市影视行业所需的资格证书及办理条件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